设为首页添加收藏

您好! 欢迎来到JDB电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

微博
扫码关注官方微博
微信
扫码关注官方微信
电话:400-123-4567

您的位置: JDB电子 > JDB电子新闻 > 行业动态
行业动态

JDB电子app下载儒学研究 王建宝:慈善、公益与天下大同 ——一个以孟子为中心的儒家视角

发布日期:2024-01-11 来源: 网络 阅读量(

  行公益是孟子的题中应有之义,其哲学基础是基于人之以仁为本的恻隐之心,其伦理基础是儒家的差等之爱和报本之教,其实施对象是基于义和道的甄选,其实施方法是立足于推恩者自身,由内到外,先急后缓,其实施的态度是授受彼此之平等而不是单方面的施舍或索取,同时,受恩者的积极参与显得尤为重要。在儒家,行公益只是权法,儒家最高的理想是天下大同。

  本文的目的是以孟子为中心,从精神人文主义[1]的角度来探讨儒家公益伦理的精神根源。

  公益[2]很难用慈善来涵盖。用慈善来翻译Philanthropy或者Charity皆有很浓厚的基督教色彩[3],汉语慈善一词本身有一种居高临下以强赐弱者的味道[4]。

  综合以上考虑,本文还是用公益行文比较好,在此可以理解为公共利益,既然是公共的,就不是一己一家一国之私。

  但是何为公共利益,学界还没有取得共识,只是有一些模糊的共同的看法,也应该是一个层层递进、层层突破的过程。

  儒家教导的是一种差等的爱,由自己推到家庭,再到社群、国家,直到天下,层层设定,层层突破,因此儒家的公益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过程,变动不居是其特点,合义遵道是判断的标准。

  行公益既是儒家的题中应有之义,但是又有其与其它轴心时代的思想不一样的特点。其根本还是一个仁字。

  孟子“道性善”,由性善则有善行[5]。故读《孟子》或可为行公益之善行找到源头活水。陈荣捷[6]先生说,“儒家由亲亲而仁民而爱物,孟子亦明谓与之聚之。”[7]

  按儒家,取与有道则富而廉,取与无道则富而耻,乃至贫亦耻。故取与有大道。孟子曰:

  可以取,可以无取,取伤廉;可以与,可以无与,与伤惠;可以死,可以无死,死伤勇。(《离娄章句下》:8·23)[8]

  在此章,孟子对取与之道进行了直接阐述。一方面,取的时候要有廉洁操守,另一方面,与的时候要有分寸尺度。

  所谓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才是孔门真谛。儒家对于财富表现出一种坦诚的接受。陈焕章[9]博士指出,

  对于接受财富,孟子提出了一般原则,孟子认为,“非其道,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;如其道,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。”[10]

  玩以上经注,孟子首先肯定取与皆可,只是“过犹不及”,过取则伤廉,过与则伤惠,取与之道,适可而止。

  朱子所注“后言可以无者,深查而自疑之辞也。”如果只是一味地取与,而无深查反思,则有可能“伤廉”或“伤惠”,只有深查,则自疑,才可以学会放弃,而不“过”。

  此处与曾子“君子一日三省吾身”之教一脉相传。有不该取而取者,如朱子注引林之奇所曰公西华受五秉之粟,是伤廉也;有不该与而与者,冉子与之五秉之粟,即是伤惠也。[11]

  取与之道都牵涉到利。取与之事,就是义利之事。按儒家义利之辨,利者义之和也,义利同源。

  孔子批评了冉子之过“与”又拒绝了原思之寡“取”,可与不可之间,程子感慨“盖亦莫非义也”。[13]君子周急不继富是为了义。不辞其多,而受之坦然,也是为了义,因为可以分诸邻里之贫者。张子曰:“于斯二者,可见圣人之用财矣。”[14]

  取与之道之一端是“与”道,“与”道在当今社会以行公益为普遍。下文以孟子为中心试论儒家公益伦理的精神根源。

  “君子之于物也,爱之而弗仁;于民也,仁之而弗亲。亲亲而仁民,仁民而爱物。”(《尽心章句上》:13·45)

  在孟子,亲亲,仁民,爱物是一个由内往外推的过程。无论是由内到外还是由外到内,其根本都是仁。

  爱之,是对于万物,仁之,是对于同类之民,亲之,是对于门内之亲。此谓儒家的差等之爱。

  孟子说,四端“苟能充之,足以保四海;苟不充之,不足以事父母。”孟子人性论为行公益奠定了哲学基础。

  “老吾老”是门内之治,“以及人之老”是门外之治,“幼吾幼”是责任所在,“以及人之幼”是道德所在。内外有别是儒家的特点。所谓“门内之治恩掩义,门外之治义断恩。”[15]

  但是这种内外又是一体的,都是“推恩”的实践过程和实际结果。如果不推恩,“无以保妻子”,如果推恩,则“足以保四海”。二者是一个连续的过程,没有一种断裂和跳跃。

  如果内外之分表现的是儒家的差等之爱JDB电子app下载,那么推恩之教则是儒家的仁者与万物一体的博爱。其精神来源就是“举斯心加诸彼而已”。其哲学基础都是孟子的本心,恻隐之心。

  有了尚未放失的本心的自然之流行发用,一个人就可以老人之老,幼人之幼。换言之,儒家的仁是由己及人,由内之外的自然发用,甚至不必拈出“公益”二字以做特别之说明。

  儒家的公益是立足于家庭的。儒家行公益是由己及人、由内向外进行“推恩”的结果,而不是依外救己、由外向内寻求“救赎”的动机,因此儒家行公益由于内外远近之不同而产生厚薄之分,一般是从家族、乡梓到行公益者求学的母校再到兼济天下,层层递进。

  子曰: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弟,谨而信,泛爱众,而亲仁。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。”(《论语·学而第一》:1·6)

  儒家有“泛爱”的思想。泛爱的前提是“孝”“弟”。孝悌于家庭之内是基础,没有门内之爱JDB电子游戏,就无法推到门外之爱,门外之爱就没有了根,成为虚说。

  分言之,如果不立足于孝悌之内而兼爱,儒家就成了墨家。但这种泛爱,也是有原则的,其原则就是“亲仁”,不亲仁而泛爱就成了博爱,儒家就成了基督教。

  当然,如果只有门内的孝悌之爱而没有门外的“泛爱众”,只突出家庭门内的价值而将社会的价值加以消解,儒家就成了“黑手党”。[16]

  从最高理想来讲,儒家的泛爱不是兼爱,不是博爱,更不是一家之私的黑手党,深言之,博施济众是孔门仁圣之求,单就这一点而言,儒家与墨、耶两家殊途同归,四海之内皆兄弟,[17]从而避免了黑手党伦理。

  从伦理实践来说,能近取譬是孔门为仁之方,这一点使得儒家的泛爱具有可操作性,爱人当下即是,身边即是,不必“道在迩而求诸远,事在易而求之难。”而是“人人亲其亲、长其长而天下平。”(《离娄章句上》:7·11)

  总之,仁者亲亲,亲亲而泛爱,泛爱而亲仁,以仁为根,由己及人,从内到外,都是仁者爱人的恻隐之心扩而充之的过程。

  基于此,儒家行公益得以可能。申言之,在儒家,行公益是一件“沛然莫之能御”的本心发用,天德流行,既不需要对地狱的恐惧,也不需要进天堂的诱惑;既不需要求涅槃的功利,也不需要求来世的福报,而是当下即是,不假外物,自己的不忍人之心化为公益之行。

  儒家这种没有利益诉求、不著相的公益之心,历史悠久。在《诗经》中可略窥一端。

  彼有不获稚,此有不敛穧,彼有遗秉,此有滞穗,伊寡妇之利。(《诗经·大田》)

  深玩此诗,推己及人进而博施济众是文化中国祖先的成德之教。不获稚、不敛穧、遗秉、滞穗,这四种洒落的粮食都留下来“伊寡妇之利”。让寡妇通过自己的劳动,获得一定的收获,是行公益的更高境界。

  子路曰:“愿闻子之志。”子曰:“老者安之,朋友信之,少者怀之。”(《论语》《公冶长篇第五》:5·25)

  在孔子,老者安于我之养,朋友信于我之交,少者怀于我之恩。真是“所过者化”,达到人我一体之仁。[18]孟子更将孔子之志进一步具体化:

  死徙无出乡,乡田同井。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持,则百姓亲睦。(《滕文公章句上》:5·3)

  “治古代文化者皆当以社为中心。”[19]孟子期望的是百姓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贫病之间相扶持。

  在当代社会,如果同仁出入相友,邻里守望相助,一家有难,八方支援,每时每刻都在中国广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上演这些感人的事迹,那么就能形成具有特色的社区和乡里的互助公益。

  首先,行公益是不忍人之心的推恩过程,既不是一个佛教布施的过程以求究竟涅槃,也不是基督教的慈善过程以求上帝救赎,因为推恩没有目的或功利,只是不忍人之心自身沛然不能已的推己及人的过程,受恩者没有高低贵贱贫富之分,也没有教内教外之别,人己平等乃至人己一体是题中应有之义,此为推恩之精义。

  大家耳熟能详的的“廉者不受嗟来之食”就是指如果行善者在推恩的过程中不能够尊重受益者,其后果比不行善还要严重。(《告子章句上》:11•10)

  行公益最容易理解的条件就是个人或者企业财富之多寡,甚至可以换言之,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行公益是一种必然的选择。《大学》所教为:

  孟献子曰:“畜马乘不察于鸡豚,伐冰之家不畜牛羊,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,与其有聚敛之臣,宁有盗臣。”此谓国不以利为利,以义为利也。

  经文所指虽然是国,但是古今中外许多的个人和企业的财富实力已经是富可敌国。古有子贡,今有众多福布斯富豪榜上的各类商贾。

  古今中外,资源的占有永远是不平等的。现在贫富不均已经是一种全球现象,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出现了巨大的贫富差异[20]。行公益是实现财富的第三次分配,也是避免出现孟子痛斥的“厩有肥马,路有饿殍”那样“率兽以食人”的人间地狱。

  总之,行公益是一个由己及人的推恩过程,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行公益,所谓“行仁义”而非“由仁义行”也。

  其次,行公益是一个互动的行为过程。用杨联陞老师的话来讲,推恩者(施助方)和受恩者(受助方)都立足于“报”[21] 的感情之上的。从报父恩到报乡党之恩,从彼此相报到报国、报天下再到报万物,都是基于“报恩”的共同情感。

  从报恩的角度来说,推恩者和受恩者彼此也是平等的。推恩者的动力来自于报恩,受恩者的尊严寄希望于未来之报恩。公益必须有施助方和受助方二者的平等互动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。

  施助者有报恩之心,才能“由仁义行”而不是“行仁义”。受助者有报恩之心,才能受之无愧,受之有道。“贫者不以货财为报。”但是贫者可以力为报。有知识的人可以知识回报社会,不一而足。

  《礼记》说,太上贵德,其次务施报。[22]从这一点出发,并不是富者才可以行公益,而是人人皆可以行公益。只是给予财物的支持而没有内心的投入以及身体力行,这种公益行为即便不是作秀,至少是一种诚心不足的表现。

  当然有可以到现场的也有不能去现场的,只要条件允许,行公益者的亲临现场,无论对公益本身,对受益者,还是推恩者本人的身心之教都是不无裨益的。在公益活动中身体力行的过程就是一个成己成人的过程。

  第三,在儒家,行公益的受众能够参与到整个过程中,而不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过程,使得受益者能够感受到自己劳动的付出。

  换言之,“推恩”立足于自身的特长,同时受恩者能够主动参与到推恩的过程,成为受恩者的同时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公益的提供者。

  喑、聋、跛、躃、断者、侏儒、百工,各以其器食之。(《礼记·王制》之67)

  《王制》此章足显圣贤对残疾人的体贴关爱之心。以器食之,而不是以食食之,才是使得受恩者在维护尊严的前提下获得温饱。

  当然,儒家是践履之学,不是空头讲章,行公益亦如是。孔子就是一个身体力行者。原思辞粟一节已经证明孔子的公益之心,并鼓励原思“与尔邻里乡党”。《论语》还有一节可以补充说明:

  朋友死,无所归,曰:“於我殡。”朋友之馈,虽车马,非祭肉,不拜。(《论语·乡党第十》:10·15)

  在此,孔子帮助朋友殓棺停柩于其家,因为“以义合”。[23]同时,孔子也是受益方,朋友馈赠,接受的理由是“朋友有通财之义”,[24]接受的原则是“虽车马,非祭肉,不拜。”

  儒家的行公益虽然有先后之分,但是由于由近及远的推恩之教,儒家公益不但涵盖人事,也包括动物保护的教诲。“君子之于禽兽也,见其生,不忍见其死;闻其声,不忍食其肉”,(《梁惠王章句上》:1•7)儒者的不忍之心可以恩及禽兽。对于虐待动物的行为儒家是天然反对的。

  动物保护是儒家伦理中不可或缺的内容。由保护动物,不虐待动物,进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,儒家的生态伦理呼之欲出。儒家最大的公益是生态环保。对自然的掠夺之后再来行公益其意义正如以刃与以梃杀人何以异。[25]

  从家门之内到家门之外,首先惠及的是邻里乡党,优先考虑的是鳏寡孤独,然后公益的范围逐渐扩大,从人事推恩到动物,儒家胸襟可谓宽广。

  这是从实行公益的个体的角度出发可以看出这样由内到外,先急后缓的过程。如果从整个社群的公益活动而言,则是无论贫富,人人都可以参与,最后形成蔚为壮观的信赖社群(fiduciary community)。

  综上,行公益是孟子题中应有之义,其哲学基础是基于人的恻隐之心,其伦理基础是儒家的差等之爱,其实施对象是基于义和道的甄选,其实施方法是立足于推恩者自身,由内到外,先急后缓,其实施的态度是授受二者之平等而不是单方面的施舍或索取,同时,受恩者的积极参与显得尤为重要。

  当然,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,才能够体知孔孟所讲的良心之不忍,内外之张力,先后之必要,态度之微妙,能力之有限,对象之复杂,判断之模糊,过程之艰难,结果之出人意料。

  只有体知如此,才能笃行公益,才能成己成人;只有如此,心系苍生才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,而是与自家身心性命融为一体。

  最后,行公益只是权法,儒家最高的理想是大同社会。兹引用孔子大同之教来结束本文。孔子曰:

  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。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。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矜寡孤独废疾者,皆有所养。男有分,女有归。货恶其弃于地也,不必藏于己;力恶其不出于身也,不必为己。是故谋闭而不兴,盗窃乱贼而不作,故外户而不闭,是谓大同。”[26]

  [1]关于精神人文主义以仁为中心的天地框架,请参见拙文《从精神人文主义看儒家生态伦理》,载于《船山学刊》,2017年第3期,第104-105页。

  [2]从狭义上来说,“公益”,是指以非政府的形式进行的、具有非营利性、非强制性、救助性和奉献性的一切公益活动的总和。公益事业产生和存在的一个最基本的依据在于社会弱者或的存在。公益具有非政府性、非营利性、救助性、非强制性和社会性等特点。见戚小村博士论文《公益伦理略论》,湖南师范大学,2006年5月,本文《摘要》第一页。

  [3]“慈善”一词在英文中有多种表达法。例如, “philanthropy”,源于希腊文,表示“善心”、“博爱主义”之意; “charity”,表示“博爱”、“宽容”、“慈善事业”等意思; “beneficence”,表示“慈善”、“善行”、“捐款”等意思;“benevolence”表示“仁慈”、“善行”、“捐款’’等意思。见戚小村博士论文《公益伦理略论》,湖南师范大学,2006年5月,正文第26页。

  [4]中国古代并无“慈善”一词, 它是伴随佛教的传入而逐渐流传开的。考诸文献,“慈善”一词在南北朝时就出现了。如《北史》《崔光传》就有这样的字句:“光宽和慈善,不忤于物,进退浮沉,自得而已。”不过文中的“慈善”是夸赞崔光这个人性格宽厚和气的意思,与今人所言的“慈善”有所区别。见胡发贵 《试论儒家的慈善思想》,南京工业大学学报,2009年9月第3期第30页。

  [5]樊琪:《由性善到行善——孟子慈善思想探析》,《民族论坛》,2013年第6期,总第325期。

  [7]陈荣捷编著,杨儒宾等译:《中国哲学文献汇编》,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第一版,自序。

  [8]杨伯峻:《孟子译注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0年2月第三版。《孟子》原文引用只标出序号注释,以杨伯峻译注的《孟子译注》为据,以下全书同。前面的数字代表《孟子》的篇(卷)数,后面的数字,代表《孟子》的章数。

  [9]熊彼特先生认为在轴心文明中,对经济进行了分析方面努力的也许只有在古代中国的古圣先贤,并以陈焕章的《孔门理财学》为依据。经济学家凯恩斯(Keynes)在《经济学杂志》为《孔门理财学》撰写书评,马克斯·韦伯在《中国的宗教——儒教与道教》一书中将《孔门理财学》列为重要参考文献。中文版见翟玉忠译《孔门理财学》,北京: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一版。

  [10]陈焕章著,翟玉忠译:《孔门理财学》,北京: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一版,第67页。

  [11]朱熹: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《论语·雍也第六》,北京,中华书局,2012年第2版,第85页。

  [12]朱熹: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《论语·雍也第六》,北京,中华书局,2012年第2版,第85页。

  [13]朱熹: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《论语·雍也第六》,北京,中华书局,2012年第2版,第85页。

  [14]朱熹: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《论语·雍也第六》,北京,中华书局,2012年第2版,第85页。

  [15]陈乔见著:《公私辨——历史衍化与现代诠释》,北京:三联书店,2013年10月第一版,

  [16]见杜维明先生的有关讲话《人文精神与全球伦理》,《杜维明文集》第五卷,第514页。

  [19]闻一多:《清华学报》,12卷,3期,1937年10月,陈梦家《高禖郊社祖庙通考》之闻一多1937年5月24日跋,总第465页。

  [20]中国的基尼系数(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为下表,2015年的基尼系数是0.462,超过了国际警戒线等不同数据。无论哪一种数据,都已经超过了国际警戒线的数值。)

  [21]杨联陞:《中国文化中“报”、“保”、“包”之意义》,贵阳:贵州出版集团2009年8月第一版。

  [25]参见拙文:《从精神人文主义看儒家生态伦理》,《船山学刊》2017年第3期,第104-112页。